在申请人所在国办理的材料

( 一 ) 无犯罪记录证明
( 二 ) 工作资历证明(至少3-5年)
( 三 )  大学毕业证
( 四 )  亲属关系证明(若同家人一起移居越南)

•上述所有文件必须经过投资者所在国外交部的公证和盖章,并经投资者所在国越南领事馆的认证。

在越办理的材料:

( 一 ) 体格检查报告(只接受由正规的医疗机构的)
( 二 ) 雇佣证明
( 三 ) 照片: 3 x 4:4 张; 2 x 3:4 张
( 四 ) 临时住宿登记

  • 工作许可证签发时间:提交文件后35天
  • 临时居留卡颁发时间:提交文件后10天
  • 工作许可证和临时居留卡的有效期为02(两)年。有效期届满后,劳动者可申请延期一年。